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配套措施

七、配套措施(包含學校成立專責單位、外國學生學習成效及輔導機制、建置有善校園及雙語化環境等)

 

1.為使講座在執行上更有成效,全程參與者,可獲得每場次十二小時的研習證明。

2.預先向會計室及出納組借出暫借款,支付活動所需相關費用。

3.與總務處進行活動用品、膳食等採購方面的協調事宜。

4.請總務處安排授課教室及所需設備。

5.請教務處列印活動所需海報。

6.請學務處支援課程活動之秩序及住宿安全維護工作。

7.實施保證金制度及全勤到課給予鼓勵及研習證書。

8. 提早公告課程並鼓勵學生參加。

9. 繕打報名表及早掛網鼓勵學員上網報名。

10. 實施保證金制度及全勤到課給予鼓勵及研習證書。

11.數位講桌及周邊設備使用請電算中心協助。

12. 總務處協助購買獎品。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